为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涟源财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激发财政资金活力。
一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精神,对上级财政部门已发函调整的项目,在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尽快予以拨付资金。未作调整的项目,积极向省财政厅反映,办理好相关手续,在不改变资金类级科目用途的基础上,加大整合力度,盘活用好财政沉淀资金。
二是加强财政资金分配管理。健全财政资金拨付制度,及时批复下达部门预算,及时审批单位用款计划,对需统筹安排使用数额较大的资金,及时会商业务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资金分配预案;对有指定用途金额较小的专项资金,及时与业务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衔接,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使用意见,做到文到即转,款到即拨。
三是建立健全存量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全面摸清存量资金底数,建立定期清理机制,对确认已无法支出或已不需要支出的项目,资金收回财政统筹安排;对两年以上未使用的项目资金,收回财政统筹安排。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动态掌握各单位的支出情况、结余结转资金情况等,各业务股室按月汇总指标文件及资金拨付情况,登记造册。积极主动服务项目单位,告知和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办理拨款手续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