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引导基金扶持新兴产业,打开“进水阀”。财政与社会资金、金融资本共同建立众创投资基金,分别形成由政府部门运作的“种子资金”和专业机构市场化运作“天使基金”,互补不足。控制政府参股比例,5年内可按原值向其他股东转让。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在坚持做大建筑业、小水电、竹木制品等传统产业的同时,侧重扶持发展旅游休闲、信息经济、泰顺石、现代物流等新兴产业,拓宽大众创业空间。
二是兑现财政奖励落实税费优惠,松开“压力阀”。加大企业(项目)投融资支持,鼓励创客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对完成融资就地注册的企业给予财政奖励。落实税收规费优惠政策,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强制性经营服务型收费、行业协会涉企收费,实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和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让创客不再负重前行。
三是优化支持方式财政监督到位,拧住“动力阀”。由原来以财政一次性奖励为主的单一模式,转变成以成长补助、创资引导、阶段参股、跟进投资、购买服务等交叉形成的立体机制。出台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做好创新券、服务券等“有价凭证”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确保企业在开展人才培训、创业辅导、科研资源共享、法律维权和会展服务等方面享受实惠,激发创新创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