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各地提早谋划实施2017年贫困地区以工代赈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将2017年度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38.1亿元提前下达24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边境贫困农场,随计划下达的资金中还包括3.82亿元劳务报酬,以利于直接惠及参与工程建设的贫困人口。
大幅提高提前下达资金比例 超前谋划2017年建设任务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大幅提高提前下达资金的比例,此次提前下达的2017年度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首次达到全年总规模的90%,为各地提前谋划2017年度工程项目预留较大空间,助推贫困地区以工代赈工程建设“早谋划、早启动、早落地、早见效”。
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特点 提供短期就业岗位12万个
以工代赈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在贫困地区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一批行业(部门)专项工程难以覆盖的小微型项目,着力打通乡村道路连村组、水利渠系通地头、生产便道进田间的“最后一公里”,全力夯实贫困人口脱贫发展基础。按照着眼“赈济”的政策特点,要求各地组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并及时发放劳务报酬。初步测算,本批以工代赈计划可创造约12万个短期就业岗位,为每个参与工程建设的贫困人口增加工资性收入3000多元。
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 赋予县级政府项目安排自主权
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以及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相关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此次下达计划时,只切块下达分省资金规模和劳务报酬,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将项目审批权力和管理责任同步下放到贫困县,让贫困县真正能以脱贫目标为导向,按照脱贫效益最大化原则配置资源,做到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