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收缴实施电子化,优化了收缴流程、提高了缴款效率。浙江专员办认真对照梳理收缴流程的变化,对开票、缴款和对账三个重点环节,研究修改操作规程,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做好中央非税收入征缴工作。
在开票环节,不再使用纸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而是直接向缴款单位发送缴款码短信通知缴款,缴款单位凭缴款码直接办理缴款业务。为确保缴款码短信及时接收无误,我办要求缴款单位指定专人及手机电话接收,并在收到短信后及时回复。
在缴款环节,不再通过汇缴专户收缴,而是由缴款单位直接缴款至中央财政专户,避免了代理银行延压资金的风险。我办相应调整和删减了有关风险点和操作流程。
在对账环节,专员办可及时通过收缴系统查询缴款情况。我办在操作流程中,要求经办人在每月缴款的截止日前,查询每个项目资金的缴款情况,对尚未缴款的及时催促,确保中央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