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支出效益,近日,九江市财政局对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不同形式的督查,督促各县(市、区)严格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预算执行,加快项目审核和资金拨付,做好后续执行进度跟踪,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政策在民生工程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是切实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要求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将上级下达资金情况及时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切实将资金分解到具体项目,不得滞留、挤占和挪用。尚未确定具体项目的专项资金,要逐项排查清理,加快项目实施,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对因项目无法实施造成资金滞留情况,上级财政原则上全部收回调整用于其他急需项目。
二是严格执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政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做到按季发放,争取按月发放,确保当年12月25日之前全部发放到位,将财政惠民政策及时兑现到困难群众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年度结余,可按相关要求调整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三是认真梳理结余结转资金。积极盘活用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存量资金,对上级财政安排的即将超过两年的资金,制定项目支出计划,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执行效率,最大限度减少结余结转规模,避免上级财政收回资金调整安排。
四是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中达不到预算支出进度的项目的督导检查力度,加强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分析,配合协调好项目主管单位落实工程实施,促使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