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旅游局组织各地价格、旅游主管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各地积极行动,全面深入清理,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价格行为,景区价格秩序明显好转,门票价格上涨势头得到抑制,保护了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旅游消费环境。
一、降低虚高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对部分重点景区的门票收入、经营成本等情况进行交叉调查,指导、督促地方降低虚高门票价格。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对近年来上调过门票价格的景区进行了全面审核、清理。各地共降低了312个调价间隔期或幅度等不符合政策规定、执行定调价程序不规范景区的门票价格,平均降幅为17.7%,其中包括5A级景区24个、4A级景区161个;对拟上调门票价格的181个景区,在专项整治期间中止了调价程序。门票价格过高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二、查处违法行为。
各地采取集中检查、交叉检查、暗访、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等多种形式,强化对景区门票、景区内游览参观项目、交通代步服务等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各地共查处景区价格违法案件88件,其中包括不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32件、不落实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15件、通过捆绑销售变相涨价11件、擅自提高价格8件、自立项目收费5件、其它价格违法违规行为17件,共实施行政处罚2030万元。
三、曝光典型案例。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通过召开媒体通气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曝光典型案例,接受社会监督。在专项整治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了河北省秦皇岛市、甘肃省调整部分景区门票价格中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的情况,以及秦皇岛市老龙头、“天下第一关”景区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典型案例,对各地及景区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起到了警醒、震慑作用,各地景区价格秩序明显好转。
四、实施优惠政策。
部分地方以专项整治为契机,积极转变旅游发展思路,探索通过景区免费开放、主动降价等方式吸引游客,促进旅游经济转型发展。近一年来,全国新增37个景区实行免费开放或阶段性免费开放,另有35个景区主动降低了门票价格。其中,江苏省扬州馥园、苏州城隍庙等8个景区实行免费开放。2009年以来,广东省累计免费开放景区已达590个,占全部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景区的70%以上,每年为游客节省门票支出约9亿元。
五、建立惩戒机制。
各级价格、旅游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合作,及时交流、沟通各自发现和查处的景区严重违反门票价格政策情况,建立了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门票价格水平惩戒联动机制。价格主管部门对旅游主管部门降低、取消质量等级的景区,相应下调其门票价格。旅游主管部门对违规提高门票价格的A级景区,给予警告或降低、取消质量等级的处分;其他违规提高门票价格的景区,纠正违规行为后方可参加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专项整治期间,旅游主管部门撤销了河北秦皇岛山海关等景区5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相应下调了其门票价格。
六、完善监管制度。
各地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健全了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制度,细化定价规则和程序,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和政府定价行为。浙江省建立了全省A级景区(含市场调节价)门票价格信息公示制度,通过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全省A级景区门票价格水平,并定期更新。海南省物价局报请省人大审议通过了《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并开展了明码标价示范景区创建活动。安徽、山西、吉林等省份价格主管部门也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景区门票价格管理政策。
结合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国家旅游局指导各地区分不同类型景区和游览服务,继续深入推进门票价格改革,规范景区门票价格秩序,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保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