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庐阳区不断加大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监督,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多元化需求。
一是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制定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管理办法,强化服务机构内部监督,做到“四个到位”,即内部管理到位、提供服务到位、跟踪回访到位、质量改进到位。完善审计、社会中介机构、公众监督等所构成的多元化的外部监督机制,公开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信息,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的惩处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形成监管合力。
二是常态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建立区街居三级联访制,加强区级回访,全面掌握服务工作动态,街镇、社区开展回访调查,跟踪服务,实行日报、周报工作制,实现日常监管常态化。引入专业的、独立的第三方服务监理机构,通过设立监理电话、上门走访、实地查看、综合检查等方式,实施第三方监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根据测评结果对专业机构考核,达不到服务要求的,责令整改。
三是定期监督与实地走访相结合。各街道、社区定期对服务机构的服务运作进行监督,采用问卷调查等方式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同时采取实地探访的方式,不定期地对服务机构、服务一线员工、服务对象进行暗访,实行抽查制度,了解服务机构的现实情况和服务提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