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新乡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学习贯彻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脱贫攻坚成果为新起点,继续保持必胜信心、昂扬斗志、顽强作风,着力完善财政支农政策、创新财政支农机制,扎实做好“五衔接”,为全面开启乡村振兴新征程诠释新担当、贡献新力量。
一、做好投入衔接,确保供给力度不减。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足额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补助资金,确保比攻坚期内专项扶贫投入只增不减。加强防返贫监测、农业信贷担保等机制建设,探索利用担保、保险等机制支持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路径,找准防返贫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放大财政资金“乘法效应”。继续加大对已脱贫农村地区和边缘地区的支持力度,切实保障扶贫资金供给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做好政策衔接,确保质效标准不降。根据上级政策变化,会同各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全过程绩效管理办法、财政部门支持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措施等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严明举措、调整重心、优化流程,确保衔接资金提质增效。成立新乡市财政局乡村振兴财政政策研究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局长亲自部署、亲自跟进,每月召开局党组乡村振兴专题会议,切实加强乡村振兴服务保障能力建设。
三、做好组织衔接,确保保障合力不散。市财政局正式成立乡村振兴事务管理中心,为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配备正副主任各一名,专司财政支持服务乡村振兴各项事务。组织召开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会议,统一认识、凝聚共识,形成强大合力。组织开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两个重要政策文件宣讲活动,让“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入脑入心,为财政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四、做好机制衔接,确保绩效程序不乱。建立健全全周期、全过程衔接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对“四表两报告”工作流程的质量、时效、主体设立严格的执行标准。主动衔接、靠前服务,第一时间对衔接资金管理行业部门进行绩效管理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设立绩效管理的工作标杆和服务专班,开展县域之间绩效管理档案的相互观摩,及时交流总结经验,专班定期进行点对点跟踪指导,提高绩效管理的及时性、规范性、有效性。
五、做好责任衔接,确保监管尺度不松。继续加大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问题的整改落实力度,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工作原则,凡上级反馈的问题,无论是否发生在本市,都要对号入座、分析成因、深挖症结,进行全方位自查自纠,市级定期组织专班跟踪、精准指导,确保整改成效。特别是涉及资金使用的安全性、精准性问题,不仅问题要限时清零,更要建章立制、杜绝隐患,筑牢资金安全风险防控屏障。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