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支持工业企业灾后恢复发展。在制定救灾资金分配方案时,将工商业企业损失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累计发放工业企业救灾补贴5032万元。优先支持受灾企业实施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对企业软件、设备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的30%给予后补助,最高补助1000万元,对“头雁企业”最高补助2000万元。及时上报安阳市受灾制造业企业恢复重建情况,投入资金2.57亿元,支持制造业水毁设施修复改造。
二是支持商贸服务行业灾后恢复重建。自7月30日起,对全市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拨付进展情况进行日统计汇总,督导有关县(市、区)将救助资金尽快拨付企业。及时下达资金2030万元,通过发放一定时期房租补贴等方式,支持受损严重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尽快恢复生产。
三是缓解企业资金难题。加强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和放大效应,联合安阳市金融工作局设立5000万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贷款代偿补偿降费奖补资金池,降低担保服务门槛,缓解安阳市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并带动安阳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因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贷款担保。落实灾后重建专项信用贷款支持政策,督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促积极设立专项信贷风险补偿金,制定资金使用方案,深入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截至11月4日,安阳市滑县、林州市、安阳县、汤阴县、内黄县、文峰区、北关区、殷都区、龙安区专项信贷风险补偿金已筹集到位,共审批授信信用贷款233笔、6245万元,已发放贷款225笔、60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