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河长制”“路长制”之后,“山长制”也即将走进我们的生活。三门峡市制定并公布《三门峡市山体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于今年9月29日经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三门峡市实施“河长制”以来,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形式不断创新,实现了河道水质与水环境持续改善。市山长办相关负责人认为,其工作制度、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保障措施和考核机制等经过实践,为“山长制”的建立提供了实践基础。
从“河”到“山”,一动一静,切合绿色发展大背景,是“两山”理论的具体实践。先进经验层出不穷,但如何复制推广,由“盆景”变为“风景”,却是一个全新课题。
“山长制”建立和实施有哪些具体任务?在《条例》中明确8项任务:开展山体现状调查、编制山体保护专项规划、科学开发利用山体资源、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强化山体修复治理、系统开展山体巡查、严厉打击破坏山体违法行为、建立山体保护联动信息平台。《条例》中明确:巡山员要经常性开展山体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有破坏山体情况发生时,要及时制止和报告。
“山长制”实施在即,日前,市山长办组织制定了三门峡市山体调查技术指南并发布实施,组织6个县(市、区)开展了山体现状调查,基本摸清了全市范围内的山体数量、范围面积、资源本底、生态状况及权属界线,划分出7个市级山体、40个县级山体、189个乡级山体、1444个村级山体。
科学开发利用山体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市山长办将尽快做好山体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山体保护名录,实现山体资源“一张图”综合监督管理,为科学开展山体保护与山体资源利用提供保障。
来源:三门峡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