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就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困难救助和生活保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困难老人关爱救助。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四川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着力推动新时期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市委市政府对农村困难老年人机构养老工作高度重视,将提升农村困难老年人养老水平工作纳入了30件民生实事来推动。市委主要领导多次专门批示,并在市委常委会上作出安排。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2月11日上午,全市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工作推进会召开,听取各县(区)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工作推进情况,分析研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安排下一步工作。市政府、市民政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党委政府和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相关领导对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工作的批示指示和有关工作要求。会议要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将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坚定推动落实;要抓好重点工作环节,加大财政统筹力度,探索“两院一体”发展新模式,结合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每个县(区)重点建设2—5个乡镇中心敬老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县(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注重宣传引导,加强督查督办,将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纳入30件民生实事,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来源:广元市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