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意见》,将强力对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措施不力将被通报、约谈,并实施水资源限批限采。
会议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制度,力争到2025年全省超采区压减地下水超采量10.61亿立方米。严格地下水禁限采管理,禁止超出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发展工业、农业项目,严禁不顾当地水资源条件盲目扩大城镇规模和人口。要深入贯彻《地下水管理条例》,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坚决打击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
要坚持节水优先。要把节约用水作为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根本措施,大力开展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行动。要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建设和现代化改造,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创建,进一步扩大农业综合水价改革面积,逐步建立起科学的用水付费机制。
要优化水资源配置。要统筹用好引黄水、南水北调水和当地地表水。有序推进引黄调蓄工程建设,增加引黄能力,加强洪水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南水北调新增供水工程规划与建设,扩大供水范围;要加快推进水源置换,2025年底前,黄河、南水北调和引江济淮受水区城乡供水力争全部置换为地表水,其他区域地下水开采量压减90%以上。
要抓好重点区超采治理。豫北等浅层地下水漏斗区,要用好中央和省地下水超采治理资金,加大地下水源置换、引黄补源、农业节水等,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地下水水位止跌回升。商丘、周口等深层地下水超采严重的地区,要痛下决心,制定方案,狠抓问题整改,尽快遏制住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势头。
在严格考核问责方面,会议要求把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作为全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河湖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度迟缓的,要进行通报、约谈,并采取水资源限批限采措施。要定期开展地下水超采治理评估,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要通过持续努力,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为全省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来源:河南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