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是树木,营商环境是阳光雨露,抓好营商环境,才能真正打造营商高地。2月21日,记者注意到,去年,新乡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在疫情和暴雨多重因素影响下,市场主体数净增长4.6万户,总量达48.3万户,居全省第六。
从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到在省内首推“双向挂职”,再到实施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从设立12345热线营商环境专区,到建立民营企业诉求响应智慧平台,新乡市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均得到明显改善。
新乡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大数据综合服务监管平台,推进制度重构、流程再造、标准重置,2112项审批事项实现“一网通办”。推行“周日开放”服务和预约服务,建立“办不成事”窗口,企业开办实现1日办结、最快半天办结等,一系列惠民政策大大提高了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效率。
建立健全企业贷款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新乡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率先实现与省平台互联互通,注册企业数居全省第1。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常态化和电子保函全覆盖,“不见面”开标覆盖率达100%。入选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名单,在全省率先建立重点企业研发活动季度监测机制,实行“三外”企业服务官制度,市场环境的优化让企业发展更有力。
建立联合执法、风险告知、执法报备制度,探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和“四色三单”工作法。信用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联合奖惩和风险预警,成立知识产权纠纷、金融纠纷、商事纠纷、行政争议等一站式调解平台,实现涉企五类案件当天审核、当天立案。
同时,新乡市深入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和生态功能修复完善工程,出台大中专以上院校和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落户零门槛准入政策,让宜居新乡同时成为宜商高地。
今后,新乡市将继续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大任务和战略性基础工程,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数治化营商环境,努力实现各项指标全部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来源:新乡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