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税务局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做到“三个突出”,及时释放政策“红利”,倾心助力企业发展。截至3月27日,全州累计办理《通知》出台前已入库税款退税费额210.04万元,退税率占比为49.34%,全省排第4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2.77%)16.57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4.6%)14.74个百分点。
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梳理。针对《通知》涉及的企业类别、税费范围、缓缴标准等内容,全面梳理并精准辅导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其中有税申报全部选择享受缓缴税费,放弃缓缴户为0;各县(市)局按照2021年四季度缓缴部分税费、1至2月已缴应退、延缴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类别列出“四张清单”,有的放矢推进政策落地。
突出精准,扎实开展辅导。线下组织税收服务员、网格管理员、团委青年志愿者深入企业,开展点对点、针对性的宣传和辅导服务,线上通过征纳互动平台、税企交流群、12366电话热线等方式,及时将延缴政策精确送达符合再次延缓纳税费条件企业,确保企业第一时间享受“红利”。
突出便捷,高效开展退库。强化管理单位、办税服务大厅、收核部门等内部协作,加强与人民银行、商业银行等部门的外部协调,形成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退税快享机制,集成简化退税流转,推动实施速通知、简申报、减资料、快退税等各项举措,推行一系列减跑路、简流程等配套措施,保障税费退款“红利”及时直达企业。
来源:甘孜州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