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洛阳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再次提高。
具体来说,从今年1月1日起,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950元提高到1050元;集中养育孤儿从每人每月1350元提高到145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孤儿标准同步予以调整。
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孤儿等弱势群体的关心爱护。县区民政部门要结合开展儿童福利“政策宣讲进村(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等活动的契机,加大对此项惠民政策的宣讲力度。同时要会同财政部门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