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提高孤儿生活质量,驻马店市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全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950元提高到1050元,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由1350元提高到1450元,艾滋病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孤儿标准同步调整。
根据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精神,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完善退出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对儿童父母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儿童要及时退出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各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将加大对各地预算执行、资金发放等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定期进行通报。
记者了解到,此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孤儿等弱势群体的关心爱护,全市1782名孤儿、163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因此受益。
来源:驻马店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