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为帮助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重点行业企业纾困解难,国家推出了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这项政策的实施将为市场主体提供2万亿元的现金流。1~7月,焦作市累计增值税留抵退税超过27亿元。
8月12日举行的焦作市惠企政策直达快享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对增值税留抵退税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解读:
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数量在市场主体中占有绝对比重。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下半年将继续抓好落实。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分为两类,一是10%加计抵减。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二是15%加计抵减。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还有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号),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来源:焦作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