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绵阳市政府召开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绵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预计今年底前落地实施,绵阳灵活就业人员可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关购房贷款优惠政策。
从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获悉,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人员。
该方案实施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这是对传统单位在职职工缴存体系的重要补充,有利于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就业全体、惠及更多人群,满足绵阳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安居需求,更好服务绵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立足职能岗位,紧紧围绕“便民、利民、高效、廉洁”的服务宗旨,出台了一系列聚民心、解民忧的政策措施,着力在改善营商环境、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助力群众安居乐业,不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绵阳市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