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今年实行小汽车限购后,二手车市场一度遇到难题:二手车商收购二手车时需要有小客车指标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二手车商对收购旧车很谨慎,市民想要更新车辆也因此受到影响。为解决这一问题,深圳将出台二手小汽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记者近日从深圳交通运输委员会获悉,《深圳市二手小汽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将通过推出“虚拟指标”的方式,使二手车经营者可以便捷地进行车辆收购并办理转移登记。
即日起,市民可登录市交委官网查询上述《征求意见稿》,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和建议可于10月3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ghc@sztb.gov.cn。
上半年二手车交易仅6.26万辆
根据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统计数据,今年上半年(1~6月份),广东二手机动车交易量为45.29万辆,同比下跌13.28%,交易金额为236.24亿元,同比下跌30%。而全省二手车交易出现负增长的主因是深圳实施限牌后,上半年深圳二手车交易量只有6.26万辆,同比暴跌62%,交易金额只有57.97亿元,同比下跌63%,排名由全省首位降至第三。
据了解,周转指标的出台,旨在方便二手车经营者进行车辆收购。深圳限购后,二手车商由于手上没有足够的增量指标,收购车辆时难以过户到公司名下,存在流通困难的问题。
《征求意见稿》规定,深圳二手小汽车交易周转指标(以下简称“周转指标”)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二手车经销商交易二手小汽车办理机动车虚拟转移登记使用的指标。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调控中心”)负责全市周转指标配置、管理。
周转指标配置周期为一年。由调控中心按照上一个配置周期全市二手车交易量的10%进行配置,首次配置以上一年度的二手车交易量为基准。
以交易市场为主体无偿分配指标
根据《征求意见稿》,周转指标将以二手车交易市场为主体进行配发。二手车经销商与原车主签订购车协议完成小汽车收购,并将原车牌、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等上交交易市场,交易市场向调控中心提交申请,调控中心会同公安交警等部门审核后,向交易市场分配周转指标。周转指标实行无偿分配,交易市场应当在市场醒目位置实时公示周转指标的分配及使用情况。
同时,交易市场也对二手车经销商的周转指标使用负有管理责任。《征求意见稿》规定,交易市场应建立周转二手小汽车出入登记制度,严格管理市场内的周转二手小汽车;应落实专人对周转指标的使用进行管理。周转二手小汽车须在一年内办理实际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超过一年须办理注销登记或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
周转指标不得买卖和租赁
作为虚拟指标,《征求意见稿》规定,二手车经销商获得周转指标后,小汽车应在经营场所静态存放,除参加定期安全技术检验、办理转移登记、销售试驾、维修外不得上路行驶。违规擅自上路的,或者上路时未按规定悬挂专用号牌及对应临时号牌的,调控中心将责成交易市场暂停向其分配周转指标6个月。
周转二手小汽车需上路行驶时,交易市场需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悬挂专用号牌及对应的临时号牌方可在深圳行政区域内行驶。同时《征求意见稿》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和租赁周转指标。二手车经销商擅自买卖、租赁周转指标的,调控中心责成交易市场暂停向其分配周转指标12个月。(记者蒋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