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0月30日电 (记者 董冠洋)中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将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省份启动试点。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徐善长30日在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透露上述信息。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中国将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此之前,将先行先试、逐步推开,从2015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部分地区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徐善长说,初步确定在现有自贸试验区的四个省份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试点。事实上,首先试点的四个自贸试验区省份,已具备试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基础和经验。数据显示,至8月底,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这四个自贸区,共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900家,同比增长了109%;吸收合同外资达到了293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大约240%。
下一步,官方将扩大试点范围,据徐善长介绍,“希望不同条件的地区都能有代表性、典型性的地区被选择作为试点,所以我们初步考虑在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选择新的试点省份”,试点选择条件包括地方改革基础、自身改革积极性以及各省份的自身条件。
“负面清单”是中国对外投资协定谈判中产生的概念。2013年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中美双方同意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方式开展投资协定的实质性谈判,标志着中国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也引发了中国国内行政管理体制的新变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