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划拨不应是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必需前提,在划拨完成之前,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工作完全可以同步启动。例如那些对社保负担较为敏感,在眼下处境尤为艰难的企业。
据报道,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十三五规划”建议,其中要求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坚持精算平衡,完善筹资机制,分清政府、企业、个人等的责任。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解决社保费率过高、企业、个人负担过重,成为社会共识。我国社保“十二五”规划曾要求各级财政将社保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到25%左右,这也是试图通过增加政府投入,来降低企业和个人社保缴费比例,但遗憾的是,该目标并未达到,在未来的“十三五”,希望能够弥补这一缺憾。
十三五规划提出,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而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关键要解决“钱从何来”。“十二五”规划降低社会负担的目标没有达到,也正是卡在这点上。对此,有关方面曾经表态,只有划拨部分国有资产补充社会保险基金的基础上,才有条件适时降低社会保险的费率。如果没有划拨国有资产补“缺口”,就没有条件降低费率。
通过国有资本金收入划转、国企上市股权划转,改变目前的社保筹资机制,拓展资金来源,给企业个人减负。这确实是迫切要做的事。此次“十三五规划”建议也提出,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而在之前,山东将超过33亿元的国有资本正式划拨到新成立的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名下。
但也要看到,国有资产划拨,这需要一个较长期的过程。但与此同时,许多个人尤其是企业,正被社保负担压得喘不过气来——以北京为例,一名平均工资水平的职工在30年里企业和个人缴费近百万元,其中由企业负担的部分超过总额7成。在经济新常态的当下,这个问题不仅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发展,由此造成的劳动力成本居高不下,也不利于中国经济的竞争力,尤其是对那些尚处于孵化期的小微企业、创业公司造成很大压力。
所以,国有资产划拨不应是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必需前提,在划拨完成之前,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工作完全可以同步启动。例如那些对社保负担较为敏感,在眼下处境尤为艰难的企业,如中小民营企业,制造业等,完全可通过降费率,先把它们的社保费率降下来。今年初,国家为小微企业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之前部分省份也下调了工伤、生育保险费率,但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毕竟只占社保缴费的“小头”,真正要降企业社保负担,必须从养老、医保开始。
把社会保险费率尽快降下来,并不会马上造成支付危机。事实上,养老金固然有较大缺口压力,但这种缺口是中长期的,数据显示,去年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逾3万亿元,而医保基金更为宽裕,结余超过7000亿一直花不出去。在降低社保费率同时,加快国有资产划拨,把社保资金的“失血”尽快补足,并非难事。
下调社保费率不必等“条件充分”,先上车,后补票,先减负,后筹资,其实是可行的政策路径。在中国经济面临种种考验的非常时刻,我们应当拿出非常之策,毕竟,企业更需要的是雪中送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