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讯
皖江物流今日早盘下挫,截至发稿,跌逾1%。消息面上,公司因财务造假遭上交所谴责。
证券时报记者昨日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获悉,因虚增收入与利润、披露数据不真实及未披露对外担保事项等违规行为,皖江物流遭到上交所的公开谴责,公司时任董事汪晓秀受到处分,5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上交所调查经调查发现,2012年皖江物流子公司淮矿物流虚构与湖北华中有色、武汉中西部钢铁、上海中望实业、萧山新星金属材料、上海福鹏投资、福鹏控股、厦门海翼等公司之间的采购交易42.16亿元,虚构销售收入45.51亿元;2013年,虚构与福鹏系公司之间的采购交易41.25亿元,虚构与福鹏系公司、武汉耀金源、武汉瑞泰等公司销售收入43.99亿元,当年,淮矿物流还通过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处理高价库存螺纹钢,合同销售价格比实际结算价格高出2.39亿元,淮矿物流按合同销售价格确认相应的收入并结转成本,虚增皖江物流销售收入2.04亿元,虚增利润2.04亿元。
同时,淮矿物流2012年有321万元、2013年有304万元贴现费用未计入财务费用,导致皖江物流2012年虚增利润321万元,2013年虚增利润304万元。淮矿物流在计提坏账准备时,故意减少计提和增加利润,导致公司2012年年报多计利润2.53亿元、2013年年报少计利润98万元。
上交所披露,上述事项共导致皖江物流2012年虚增收入45.51亿元,占2012年年报收入的14.05%,虚增利润2.56亿元,占2012年年报利润总额的51.36%;2013年虚增收入46.04亿元,占2013年年报收入的13.48%,虚增利润2.34亿元,占2013年年报利润总额的64.64%。皖江物流2012年度、2013年度收入及利润披露数据与实际情况存在重大差异,严重失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