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城检察院督促挽回60余万国资
本报北京11月30日讯 记者黄洁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召开的“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相关问题”研讨会透露,该院近年共发出督促起诉意见书两件,均收到回函,挽回国有资产60万余元。
新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由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公益诉讼。
西城检察院2010年制定的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对于被督促单位收到民事督促起诉书后不提起诉讼也不采取其他权利行使行为的,检方经与法律援助机构协商同意后,可向法院起诉。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认为,检方督促起诉比直接提起公益诉讼更合适。出现公共利益受到损害而没人管的现象,检察机关应当督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如果对方未予回应,可能涉嫌渎职,检方可以行使其另一项职责,追究行政机关的渎职责任。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