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老汉多次与李某联系,以张贴照片、将此事告知同学父母等相威胁,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2012年3月份,老汉再次在家中将李某强奸,还用手机录了像。2012年4月13日,老汉威胁她到家中欲发生性关系,被她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4月19日晚上,老汉不顾其反抗将其强奸。第二天晚上,李某借口有事逃回家中,父母发现李某回到家中举止异常,连连追问下,得知女儿多次遭到老汉强奸的事实,随后到公安机关报案。经辨认照片,确认王某就是多次对其侵犯的老汉。
被告人因犯强奸罪被判6年徒刑
近期,济南长清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经调查,王某,63岁,长清区人。王某供述,和李某在网上聊天时,他就不怀好意,故意在网上找到一张帅哥图片,谎称是自己的照片,并称自己只有20岁,博取李某的好感。在获得李某裸照后,便以此为把柄,多次要挟李某发生性关系。
长清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强奸罪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