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1日电 据北京市民政局消息,2015年北京社会救助相关标准调整,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650元调整为710元,上调110元。
据悉,北京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650元调整为710元,上调60元,调整幅度为9.23%。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560元调整为670元,上调110元,调整幅度为19.64%。各区县政府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区县农村低保标准调整方案。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家庭月人均850元调整为930元,上调80元,调整幅度为9.41%。调整后的社会救助相关标准于2015年1月起实施。
截至2014年12月,本市城乡低保共有8.57万户、14.31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8.76万人,农村低保对象5.55万人。
北京市民政局称,本次社会救助相关标准调整,主要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本市居民基本食品费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费用支出为基础进行测算,并综合考虑了公共交通价格、生活必需品价格等因素。社会救助标准的调整将进一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的救助力度,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