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拒绝提供原始材料双方对簿公堂
叶先生的家人认为这份复印件不是底单,不是原来那份。随后叶先生一家要求查证,可是银行却不肯。随后双方对簿公堂。
在庭审当中,银行始终无法提供存单的原件,而鼓楼区法院作出判决,认为银行提供的存款单真实有效。然而叶家兄弟不服,提起上诉,而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为银行的证据不足,不能够足以证明存款金额。
随后,我们陪同叶先生到当时的银行进行咨询。银行工作人员表示,他并不清楚当时的情况。但是,如果叶先生需要查阅一些资料,就需要通过律师走一些途径来查询。
而对于这件事情,八闽律师所郭时颖表示,当事人可以要求银行提供存款时的凭证,如果银行没有,就要承担举证不利的责任。
叶先生一家主张的三千万美元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不过同样银行方面提供的三千美元的证据,也被法院认定为证据不足。随后,叶先生他们以继承人的身份打了多年的官司,可是最后不仅这钱的数额没弄清楚,反而产生了新的问题。
存款金额暂无法确认继承人却失去继承资格
“现在判了就是我们不能继承这个财产。”
为了说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叶先生梳理了他们这个继承权的关系。
1987年,叶先生的伯父在印尼逝世。由于他未结婚且无子女,叶先生的爷爷又已经去世了,所以遗产继承权由叶先生的奶奶,也就是伯父的母亲取得。而叶先生的奶奶又立下遗嘱,将财产留给了叶先生他们。同时,叶先生表示他们也去公证了。
在这份福州市公证处的文件当中,我们看到,叶先生以及子女都有着合法的继承权。
八闽律师所郭时颖表示,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那么,就是这样的一份有着法律效力的文件,怎么法庭却不认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