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 9月10消息,博实股份(证券代码:002698)发公告称,近日,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包装码垛设备及合成橡胶后处理设备的供货合同,合同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5,475.4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合同的签署权限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
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标的:包装码垛设备(含包装码垛设备嵌入式软件)、大袋包装机(含大袋包装机嵌入式软件)、拉伸套膜包装机(含拉伸套膜包装机嵌入式软件)、合成橡胶后处理设备(含合成橡胶后处理设备嵌入式软件)、合成橡胶脱水机(含合成橡胶脱水机嵌入式软件)、合成橡胶干燥设备(含合成橡胶干燥设备嵌入式软件)若干台套。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贰亿伍仟肆佰柒拾伍万肆仟元整。
生效条件: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签订时间:合同打印落款日期为2020年6月29日,公司履行流程签章后,再交客户履行合同签订相关审批流程,公司于近日收到经双方签章确认的全部合同原件。
交货时间: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4月25日分批交货。
结算方式:根据卖方各阶段完成内容情况,买方分阶段支付给卖方预付款、进度款、到货款、验收款和质保金,即设备验收合格后剩余合同设备价格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买方在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卖方。
主要违约责任:
由于卖方原因,卖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检验、安装、机械试车、性能试车和考核、验收设备、提供其他技术服务或出现其他延期履约行为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每延期一天,违约金按延迟合同总价的3‰/天计算。
由于卖方原因,卖方未能按合同时间交付资料文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延期交付违约金。每延期一天,违约金按合同总价价格的1‰/天计算。
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为公司智能成套装备领域的产品销售类合同,博实股份在资金、人员、技术及现有产能方面均具备履行上述合同的能力。
上述合同不含税合计金额为22,544.6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的15.44%。合同交货期在2020年度及2021年度,由于相关设备需要用户根据现场条件进行验收,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业绩有积极的影响。
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博实股份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对交易对手形成依赖的情况。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9900023192&stockCode=002698&announcementId=1208423883&announcementTime=20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