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10月16日消息,新华都(证券代码:002264)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与泉州市丰泽商城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心商场租赁合同》,泉州新华都继续承租泉州市丰泽商城中心商场的部分物业,合计面积约3.8万平方米,合同租金总额约3.68亿元,租赁期限至2028年10月31日届满。
公告显示,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出租方:泉州市丰泽商城建设有限公司承租方: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租赁物:位于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与田安北路交叉处的丰泽商城中心商场,合计面积约3.8万平方米。
租赁期限:自起租日之日起算,至2028年10月31日届满。
租赁用途:经营大型超市、百货商场及餐饮娱乐等复合式业态。
合同租金总额及支付方式:约3.68亿元,按月支付。
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行生效。
签订日期和地点:2020年10月16日签订于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