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 11月2日消息,迪森股份(证券代码:300335)发公告称,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物业租赁合同的议案》。公司拟与参股公司大湾国创(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将位于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众路42号的部分物业出租给大湾国创,租赁期限17年,合同金额预计约9.2亿元。?
为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增强公司竞争优势,公司投资建设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孵化园(以下简称“迪森孵化园”),迪森孵化园通过保底承租方式由大湾国创进行运营。鉴于迪森孵化园二期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已批复,大湾国创拟向公司承租迪森孵化园二期物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签署物业租赁合同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据了解,本次签署物业租赁合同预计自2022年起为公司带来长期稳定的租金收益,未来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对2020年及2021年公司财务状况不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履行合同对承租人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公司迪森孵化园二期项目尚在建设期,租赁物业的建设、交付、装修等尚须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