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12月9日消息,利君股份(证券代码:002651)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与首钢滦南马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高压辊磨机设备买卖合同》《首钢滦南马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马城铁矿采选工程高压辊磨机技术协议》,合同金额为75,999,280元(含税总价)。
公告显示,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首钢马城矿业签署的《高压辊磨机设备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买方:首钢滦南马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标的:买方从卖方购买高压辊磨机(型号:CLM240-170)两台
在本合同条件下,卖方将对买方马城铁矿采选工程高压辊磨机项目所需合同设备技术总负责,在买方履行《技术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条件下,卖方协助买方将本合同设备顺利投入运行,并达到《技术协议》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
合同金额:75,999,280元(含税总价)
支付方式:承兑汇票结算(人民币)
交货时间:2023年2月份,具体到货时间以买方具体要求为准。
违约责任: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应提前书面通知到买方。非因不可抗力或买方原因,卖方逾期交货15天以内,买方有权就迟交部分向卖方主张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从第十六天起,买方有权就迟交部分向卖方主张每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上述条款采用累加方式计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合同设备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卖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卖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但卖方迟延交货超过三十天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返还买方已支付款项及利息,并承担上述累计的违约金。
生效条件: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附件《技术协议》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