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1月29日,南宁百货(600712)发布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2,100万元到-13,390万元。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5.05 万元,同比由盈转亏。
公告显示,业绩预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12,800万元到-11,500万元。
主营业务影响: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及行业景气度影响,公司各门店客流量锐减,营业利润大幅下降。公司减免了租赁我公司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疫情期间部分租金。
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获得政府补助共约1320万元。
计提预计负债共约2400万元:主要是:(1)公司与南宁市标特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2020年4月,公司收到法院关于公司与南宁市标特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的一审判决书,公司根据该判决计提了计算至2020年3月31日需支付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约3170万元。同时,因不服判决,公司已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案件处于二审阶段。经对案件进展情况分析及判断,拟减少计提预计负债950万元,故2020年对本案计提预计负债约2220万元。(2)其他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约180万元。
转回预计负债约470万元:具体如下:(1)公司与南宁市标特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第三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合同纠纷案。2019年,公司根据一审判决共计提本案预计负债约790万元。2020年7月,公司收到法院关于本案的二审判决,公司胜诉。2020年12月,公司收到法院再审的民事裁定书,目前进入再审程序。根据二审判决结果及对再审结果的谨慎预判,公司拟转回以前年度已计提的预计负债约400万元。(2)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百超市有限公司与广西伟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作经营合同纠纷案。
2019年,公司根据一审判决共计提本案预计负债约570万元。2020年7月,公司收到法院关于本案的二审判决。2020年12月,公司收到法院再审的民事裁定书,目前进入再审程序。根据二审判决结果及对再审结果的谨慎预判,公司拟转回以前年度已计提的预计负债约70万元。
预计资产减值及坏账准备影响:
公司文化宫店租赁资产减值约7730万元:文化宫店是公司以2.95亿元的租金,自2016年起,向南宁市总工会承租的商业经营场地,租赁期限20年,免租期3年,租金已全部付清。由于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文化宫店的客流量锐减、营收大幅下降,经营压力、租金收取压力大增,租户退租、空铺率现象更为严重,已存在重大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公司对该租赁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拟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减值损失。
公司与湛江旭骏水产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补计提坏账准备约650万元:2018年7月,公司因与湛江旭骏水产有限公司、湛江汇丰水产股份有限公司、湛江满鲜水产有限公司、湛江京昌水产有限公司、湛江昌泰食品有限公司5家供应商发生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截至2019年末,预计可收回金额为3460万元。2020年11月,公司收到二审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发回重审。年末,公司根据调查了解到的保全财产抵押状况,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报告期预计需补计提坏账准备约6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