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4月10日,广汇能源(600256)近日发布2020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33,627,913.31元,同比增长7.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6,313,125.78元,同比下滑16.31%。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87,726,939.23元,截至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797,173,196.79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33,627,913.31元,同比增长7.78%;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①启东LNG接收站三期4#16万立方米储罐投入运行及启通天然气管道试运行,LNG储存、周转能力大幅提升,同时LNG外购气销量大幅增加所致;②煤炭销售量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10,870,677,394.29元,同比增长13.38%,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①天然气外购气销量及采购量增加所致;②煤炭对外采购量增加所致。
期内财务费用1,050,918,035.37元,上年同期为1,045,624,235.40元,同比增长0.51%。期内投资收益-117,107,465.91元,上年同期为-30,839,561.58元。
公告显示,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合计1,386.23万元。董事长林发现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180.94万元,董事、总经理韩士发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78.51万元,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马晓燕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75.90万元,董事、董事会秘书倪娟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58.79万元。
公告披露显示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历来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积极做好各年度利润分配工作。根据制度明确规定:“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向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30%,公司当年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
2018年,公司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分配金额679,397,497.00元。
2019年,公司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04,995,417.41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
2020年,公司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595,451,002.32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
公司2018年-2020年实施现金分红金额合计1,379,843,916.73元,占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51%,已满足并超过相关制度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鉴于此,公司根据目前行业发展趋势及各重点项目的建设、经营实际需求,拟制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除2020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所支付的总金额人民币595,451,002.32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视同为现金分红外,将不再另行实施现金分红。2020年度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次不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