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8月18日,*ST银亿(000981)发公告称,2017年5月3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即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昊圣”)因经营发展需要,向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信托”)申请40,000万元的信托贷款,贷款期限24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银亿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银亿九龙湖”)以其名下的部分土地所有权为该笔信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金额40,000万元,担保期限24个月。此后,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前述担保期限延长至2022年8月3日。
2020年6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补充合同>及其相关担保的议案》,即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亿圣”)将其享有的香港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所对应的股权收益权及相关的从属权利转让给昆仑信托,东方亿圣对昆仑信托承担50,000万元债务的回购期限延长至2022年6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银亿九龙湖以其名下的部分土地所有权为前述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金额50,000万元,担保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截至目前,宁波昊圣和东方亿圣上述债务本金余额为68,130万元。近日,南昌银亿九龙湖与昆仑信托签署《债务加入合同》,即南昌银亿九龙湖以债务加入的方式成为宁波昊圣和东方亿圣上述债务的共同债务人,承担全部贷款本金68,13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所有费用,履行债务的期限截至前述债务全部清偿为止。?
因本次南昌银亿九龙湖签署《债务加入合同》所承担的责任与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承担的责任类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该事项已经南昌银亿九龙湖履行内部审议程序通过,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对宁波昊圣的担保余额为39,929.67万元,本次担保后对宁波昊圣的担保余额仍为39,929.67万元;本次担保前对东方亿圣的担保余额为28,200.33万元,本次担保后对东方亿圣的担保余额仍为28,200.33万元。
据了解,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19,822.56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612,596.48万元的101.1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565,156.78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612,596.48万元的92.2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54,665.78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612,596.48万元的8.92%。同时,公司逾期担保余额为98,929.8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余额为12,380.77万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
挖贝网资料显示,*ST银亿主营业务为高端制造业和房地产业,下辖一百余家境内外子公司,其中高端制造业主要从事汽车自动变速箱、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及电气化动力总成系统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公司深耕房地产二十余载,拥有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以宁波为总部、跨区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