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8月30日,国安达(300902)于2021年7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确定公司为“新能源布拖压缩泡沫灭火设备”包号(标段)的中标单位。近日,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签署了《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当事人:
买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卖方: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布拖(建昌)±800千伏换流站工程
合同价格与支付: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壹仟柒佰捌拾贰万陆仟捌佰圆整(?17,826,800.00元)(含税),买方将按照以下进度、条件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预付款:合同生效日期起1个月内,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和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财务收据,买方审核无误后1个月内,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到货款:卖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套合同产品运到交货地点,在最后一批交货时,提供到货开箱检验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给买方,在买方审核无误后,卖方将该套合同产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给买方(金额为该套合同产品价格的100%),买方验明无误后1个月内,支付该套合同产品价格的40%。
签署合同产品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的付款:在签署合同产品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后,买方在收到下列文件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给卖方合同产品价格的40%(如有问题,扣除相应金额):①买卖双方现场代表签署的合同产品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②金额为合同产品价格10%的财务收据。
剩余合同产品价格的10%作为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后,卖方提交下列单据经买方审核无误后,买方在1个月内支付给卖方合同产品价格的10%(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①金额为合同产品价格10%的财务收据;②合同产品保证期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复印件五份。
合同对公司的影响:若合同能顺利实施,预计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合同签订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