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10月11日,利德曼(300289)近日发布公告,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与北京永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生物”)签订了《关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1幢”的厂区五层及四层部分区域、办公楼六层部分区域物业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公司本次对外出租的厂房和办公楼区域面积共计18,835平方米,租赁期限为5年。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出租方):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北京永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出租物业和租赁用途:
出租物业的租赁面积为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1幢的厂区五层整层、厂房四层部分区域、首层污水处理设施区域、地下室锅炉机房区域的合计面积17,235平方米,及出租物业的租赁面积为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兴海路5号1幢的办公楼六层部分区域的1,600平方米。
乙方同意承租出租物业,并可以乙方的名义使用出租物业进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入区项目(“使用用途”),如乙方利用出租物业从事其他活动,应提前7个工作日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租期:
乙方承租出租物业的租期为5年,自甲方实际交付出租物业之日起算。自甲方实际交付出租物业之日起至次年同月前一日为第一个租赁年度,依此类推。
乙方享有“厂区五层整层、厂房四层部分区域、首层污水处理设施区域、地下室锅炉机房区域合计面积17,235平方米”的从合同签订日起算3个月的免租期。免租期内,除产生的水电气费、通讯费、供暖费、有线电视及网络费等公共事业费及能源费用外,乙方无需支付任何租金或任何其他费用。若乙方在免租期内退租或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被提前解除或终止的,视为乙方自始不享有免租期,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第一年的租金标准补缴免租期内的租金及相应税款。
乙方租赁办公楼六层部分区域1,600平方米的起租日为2022年4月1日(不设免租期),自2022年4月1日起开始计算租赁租金。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有权续约五年,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至少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续约条件及租金等另行商议确定。
合同生效:
本协议附生效条件,具体包括:
本协议需由甲方及乙方全部适格的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双方已获得出租物业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包括但不限于双方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三方协议等)。
本合同应自双方签署后且前述约定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双方签署指应由双方加盖各自公章或合同章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字。
本次出租的房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公司将其对外出租可有效盘活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在租赁期限内公司可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和现金流入,增加公司收益。本次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