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10月22日,河钢股份(000709)近日发布公告,公司拟与华丰裕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河北能化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能化”)联合组建焦化项目公司,共同实施焦化项目建设和运营。
经协商,双方确定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河钢股份持股51%,河北能化持股49%。合资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2.8亿元,按照约定的持股比例,河钢股份以现金出资1.428亿元,河北能化以现金出资1.372亿元。双方后续增加注册资本时,以届时合法有效的审计或评估结果为依据按实缴出资比例据实增加。
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河北能化高科技有限公司
合资公司由甲方和乙方作为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2.8亿元,合资公司股东认缴金额、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及出资期限具体如下: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约为32亿元,(1)注册资本:合资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2.8亿元,双方均以现金出资,其中甲方现金出资1.428亿元,乙方现金出资1.372亿元。双方后续增加注册资本的,以届时合法有效的审计或评估结果为依据按实缴出资比例据实增加。(2)项目投资:双方实际出资额,按双方约定的股权比例出资。共分两期出资,具体如下:
一期出资:甲方以现金及利旧设备实物等共计约8亿元出资。本协议生效及合资公司成立后,根据项目建设需求,甲方即开始向合资公司交付相关实物利旧设备和公辅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由经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公司对甲方交付给合资公司的利旧设备资产(不含产能指标及土地)进行评估,并以评估值作价。乙方于2021年10月底之前以不低于现金8亿元出资。
二期出资:甲乙双方均以现金出资甲乙双方均以现金各出资约8亿元,后期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双方按股权比例据实出资,二期出资额由双方根据一期实际出资情况确定。
合同生效:(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2)乙方已完成或取得其必要内部批准/授权程序;(3)甲方已完成或取得其必要内部批准/授权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如有);(4)河钢集团以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了批准本次合作的有效决议或批复,并按照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履行完相关程序。
公司本次与河北能化进行股权合作方式,一方面可以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为焦化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另一方面引入民营资本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可将河钢股份的规范、公平、监督与河钢能化的灵活、效率和激励有机结合,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