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10月28日,金银河(300619)于2021年10月27日分别与国轩高科(股票代码:002074)旗下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上海轩邑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轩邑”)、江苏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轩”)以及宜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国轩”)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公司负责提供锂电池合浆、涂布、辊压分切设备及其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服务。
合同主体:
甲方:合肥国轩、上海轩邑、江苏国轩、宜春国轩
乙方: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标的:
与合肥国轩合同标的:合浆设备(锂电池浆料生产线)
与上海轩邑合同标的:合浆设备(锂电池浆料生产线及浆料系统)
与江苏国轩合同标的:合浆设备(锂电池浆料生产线)、涂布机、辊压分切机
与宜春国轩合同标的:合浆设备(锂电池浆料生产线)、涂布机、辊压分切机。
合同金额:
与合肥国轩合同价款(含13%增值税):3,900万元(大写:叁仟玖佰万元整)
与上海轩邑合同价款(含13%增值税):1,500万元(大写:壹仟伍佰万元整)
与江苏国轩合同价款(含13%增值税):合计36,390万元(大写:叁亿陆仟叁佰玖拾万元整)
与宜春国轩合同价款(含13%增值税):29,460万元(大写:贰亿玖仟肆佰陆拾万元整)。
据了解,本次与国轩高科旗下四家公司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合计为71,250万元,不含税金额为63,053.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106.12%,如果交易合同条款充分履行,则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影响时间将视合同的实施情况而定。
本次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不存在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合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