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11月12日,博世科(300422)发布公告,公司与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城建设计院”)、地矿抚顺工程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地矿抚顺工程勘察院”)组成联合体成为“北沙河流域(灯塔段)生态修复工程EPC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人。近日,联合体与项目发包人灯塔市环境保护局签订《北沙河流域(灯塔段)生态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中标价为人民币10,770万元。
合同的主要条款:
项目名称:北沙河流域(灯塔段)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项目
项目地点:灯塔市境内北沙河干流及其支流葛西河,其中:北沙河干流范围自西羊角桥至入太子河,全长24.8公里;葛西河范围自铧子镇荣官屯村至入北沙河,全长32公里。
核准批文:灯审批[2021]44号
建设规模:(1)北沙河干流生态修复;(2)葛西河生态湿地建设;(3)水环境信息管理工程。
工程承包范围:项目EPC总承包(包括项目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建设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使用)。
合同工期:425日历天
合同价格与支付:合同中标价为人民币10,770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为人民币95万元;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19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人民币10,480万元。
本合同条款签订的设计、勘察及测量费按照投标价格确定不予调整。建安工程费用为拟定价格,以实际的设计施工图纸、现行的计价标准以及材料的市场价格按实发生进行结算,报辽阳市灯塔市的财政审核部门审核确定最终的结算价格予以支付,本工程采取限额设计和施工,结算价原则上不超过投标报价金额(但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除外)。
预付款:本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分别支付签约合同价的30%,即人民币3,231万元。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