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消息,国城矿业(000688)发布更正公告,为内蒙古国城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简称,国城资源)和北京国城嘉华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国城嘉华)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议方可实施。
11月26日,国城矿业发布《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称,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国城资源、国城嘉华和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矿)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2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国城矿业称,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过,国城矿业很快对此说法进行更正。
11月29日,国城矿业发布更正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低于 70%,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对其提供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国城资源和国城嘉华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 70%,对其提供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不会实施对国城资源和国城嘉华的任何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