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永清环保(300187)发公告称,公司和永太建设自愿组成联合体,与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电建”)签订了《清远市清农清新105MW光伏厂区、110KV升压站项目EPC意向总承包合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签订合同基本情况:
发包人: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承包人:
湖南永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农清新105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厂区、110kV升压站项目
合同类型:EPC意向总承包合同
合同工期:合同工程的总工期为180天。
合同总金额:18,900万元人民币。其中根据承接内容,公司预计承接合同金额为10,430万元人民币(具体合同金额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据了解,公司投建的多个光伏发电项目稳定运营,该合同的签订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推动公司光伏业务的拓展。该意向合同的签订对公司当期利润不产生影响,未来正式合同的签订预计增加公司经营业绩,同时为公司提供丰富的项目实践经验。
资料显示,永清环保继续坚持“工程+运营”双核发展战略:即坚持工程和运营服务双轮驱动,打造创新型平台公司。努力实现有主有次、轻重资产结合,有工程提供弹性和快速增长潜力(土壤修复)、有稳健现金流和利润打底(固废运营)、有综合技术服务能力(咨询检测)的业务组合模式,打造强竞争力的综合环保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