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宁波联合(600051)发布公告,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和晟公司”)与新华园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园房产”)于2021年12月底通过“联合竞买”(双方出资比例50%:50%)的方式,以70,920万元的价格竞拍取得了苍南县灵溪镇江南新区B-2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为更好地推进竞得地块的开发,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设立合营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温州和晟公司与新华园房产共同出资设立温州和欣置地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新设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其中温州和晟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1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50%;一致同意《关于灵溪镇江南新区B-24地块项目之合作开发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并授权经营班子签署《合作协议》。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温州和欣置地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合营项目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经营范围暂定,以工商核定为准)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温州和晟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1亿元,占注册资本比例50%;新华园房产以货币资金出资1亿元,占注册资本比例50%。
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合营项目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4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新华园房产推荐2名董事,温州和晟公司推荐2名董事;董事长由新华园房产推荐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温州和晟公司推荐的董事担任,董事长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合营项目公司实行董事会授权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总经理由温州和晟公司推荐,合营项目公司设副总经理1名,由新华园房产推荐。
本次合营项目公司的设立将有利于新竞得地块的合作开发,符合本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合营项目公司成立后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其对本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尚取决于该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同时,本公司预计不会因此新增关联交易。
资料显示,宁波联合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务、房地产业务、批发业务及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