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赛福天(603028)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同人设计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参与苏州新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翻建厂房项目设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预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及《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同人设计发来的通知,同人设计已与苏州新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签订相关合同。
合同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苏州新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翻建厂房项目设计
项目金额:10,818,400元人民币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40,000平方米
合同范围: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土建、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设计;幕墙设计、装配式设计、人防设计、人防平战转换预案、基坑围护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综合管网设计、智能化设计、景观设计(泛光夜景)、抗震支架设计、标识标牌和导视设计、装修设计(厂房公共区域)、设计估算及概算、楼宇亮化设计、BIM等有关本项目的设计工作。
合同收费:合同设计收费为人民币1081.84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零捌拾壹万捌仟肆佰元整)。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收取合同估算款的20%作为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完成主要图纸)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发包人仍应支付设计费。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通知发包人。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设计费。7.4发包人应配合设计人工作。由于设计人单方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减收总额不超过设计费的20%。7.5合同生效后,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除承担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为实现权益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设计人无理由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争议解决: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设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中标合同的履行符合同人设计主营业务战略布局,有利于促进同人设计的发展,有助于提升同人设计在建筑工程行业的市场影响力。上述中标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资料显示,赛福天主要业务为钢丝绳索具板块、建筑设计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