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诺力股份(603611)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中鼎集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成”)分别与蜂巢能源科技(遂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蜂巢”)、蜂巢能源科技(湖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蜂巢”)、蜂巢能源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蜂巢”)、蜂巢能源科技(上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蜂巢”)签订了预充化成仓储物流系统的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38,825.00万元人民币。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的签约双方:买方(采购商):蜂巢能源科技(遂宁)有限公司、蜂巢能源科技(湖州)有限公司、蜂巢能源科技(南京)有限公司、蜂巢能源科技(上饶)有限公司;卖方(供应商):无锡中鼎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交易对象及价格:中鼎集成向遂宁蜂巢、湖州蜂巢、南京蜂巢、上饶蜂巢分别提供预充化成仓储物流系统,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38,825.00万元。
结算方式:第一笔:设备交付通知确认单下发后支付设备交付通知确认单总价的30%;第二笔:发货前开具设备交付通知确认单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合规发票,设备到货且初验收合格后支付设备交付通知确认单总价的30%;第三笔:设备终验收合格,双方签署终验收报告后支付设备交付通知确认单总价的30%;第四笔:设备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质保期,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设备交付通知确认单的10%(质保金无息)。
交货期限及地点:1、交货期限:遂宁一期:2022年3月20日;遂宁二期:2022年4月20日;湖州一期:2022年8月20日;湖州二期:2022年11月20日;南京:2022年9月30日;上饶一期:2022年4月30日。2、交货地点:蜂巢能源位于四川省遂宁市、浙江省湖州市、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县的生产基地内、江西省上饶市
质量保证期限:12个月。
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职责、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保密条款、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后生效。
上述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巩固中鼎集成在仓储物流系统集成业务的行业的领先地位,特别是巩固了在物流领域仓储物流系统集成业务的领先地位,有利于公司加快实现向全领域智能内部物流系统提供商的转型升级。
资料显示,诺力股份的主要业务由智慧物流系统业务板块和智能制造装备业务板块两大板块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