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激智科技(300566)发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宁波港智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2040万元增资宁波港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港智新材料”),并签署《宁波港智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协议》,本次对外投资后,公司持有港智新材料51%股权。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2250万元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阳科技”或“甲方”)、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之星”或“丙方”)、宁波卢米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卢米蓝”或“丁方”)、宁波勤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邦科技”或“戊方”)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浙江功能膜材料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并签署《设立公司出资协议书》。关联董事张彦先生通过宁波沃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卢米蓝和勤邦科技股权,对该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告显示,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标的公司名称:宁波港智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KN8UFX4
注册资本:196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沧海路189弄2号6号楼2楼202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1年07月20日
法定代表人:胡金福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基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标的公司名称:浙江功能膜材料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出资2250万元人民币,占比45%,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注册地址:拟设在宁波市江北区庆丰路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主营光电功能膜材料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小试中试、测试评价与投资培育(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对外投资将有效整合各方的优势资源,从而拓展公司新的业务领域,加速公司的战略布局,实现合作共赢的目的。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但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我国在光电功能膜材料起步较晚,一方面,基础原材料整体技术水平不高,核心技术、工艺及装备仍然部分依赖进口。另一方面,原始性创新较少,光电功能膜材料配套与工程化能力较弱,高端产品产业化程度偏低。为了打破这一现状,公司和长阳科技,作为宁波光电功能膜材料行业的上市公司,携手其他宁波光电功能膜材料企业惠之星、卢米蓝、勤邦科技,以独立法人形式建立集技术创新平台与产业发展联盟于一体的创新中心,强化协同效应,以解决我国光电功能膜材料行业基础科研与商业应用衔接不畅,行业共性技术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逐步打破产业中“卡脖子”技术的国际垄断,推动我国光电功能膜材料产业的国产化进程。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能够加强公司与同行业其他公司合作,充分利用行业内优质资源,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及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作为我国光电功能膜材料行业的上市公司,也有责任推动整个产业的国产化进程。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对标的公司不构成控制,其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资料显示,激智科技目前主要从事显示用光学膜及功能性薄膜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