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湖北宜化(000422)近日发布公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5万吨氨醇项目的议案》。为强化合成氨产业基础、加快技术升级改造、落实国家节能环保要求,公司拟以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宜化工”)为项目主体,投资356,786万元,在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建设55万吨/年氨醇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项目建设背景:公司在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化工园区具有年产55万吨合成氨生产装置,该装置系公司宜昌工厂化肥、化工产品生产的配套装置,所生产的合成氨、甲醇供公司宜昌工厂生产磷酸二铵、季戊四醇等产品使用。为响应国家长江大保护政策,公司于2016--2017年关停了其中的22万吨合成氨(产能保留,待搬迁),目前尚在运行的33万吨的合成氨装置须于2025年底以前完成搬迁。上述已经关停待搬迁和正在运行的合成氨装置工艺技术落后,能耗和物料消耗高,是影响公司过往和现在化肥、精细化工产品制造成本的主要因素,需要借搬迁机会,利用行业先进技术进行改造升级。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公司目前位于宜昌市猇亭化工园区的年产66万吨磷酸二铵、10万吨保险粉须于2025年底前搬迁至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同时,公司在前述园区已建成三羟甲基丙烷装置和光引发剂及配套原材料项目,正在建设生物可降解材料项目,规划建设磷酸铁、硫酸镍等项目,需配套建设大型氨醇装置。为保障姚家港园区化肥、化工装置生产所需的合成氨、甲醇等产品及热力的供应,公司拟建设年产55万吨氨醇技改搬迁项目。
项目名称:洁净煤加压气化多联产技改搬迁升级项目
项目主体的基本情况:项目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承担,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朱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地为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57-5号5030号,经营范围包括:化工产品、精细化工产品、化工新材料的生产与销售(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品种);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限制以及指定经营的进出口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的主要产品为46万吨/年液氨和9万吨/年甲醇,并副产约2万吨/年硫酸。
项目投资金额及收益:项目投资总额356,786万元,销售收入预计210,441万元/年,利润总额预计35,280万元/年,项目内部收益率15.19%(税前)和11.16%(税后)。
项目建设周期:预计24个月。
资金来源:由公司自筹解决。
据了解,项目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本项目有利于公司合成氨产业技改升级,保障公司终端产品原料供给,同时落实国家节能环保要求。项目符合公司产业规划和发展战略,建成投产后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资料显示,湖北宜化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细分为化肥行业(主要产品为尿素、磷酸二铵)和化工行业(包括聚氯乙烯、烧碱等氯碱产品和季戊四醇、保险粉等精细化工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