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灵康药业(证券代码:603669)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上限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2.6元/股,回购期限不超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据了解,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A股。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本次回购的股份50%用于员工持股计划,50%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12.60元/股、回购资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6,000万元计算,本次拟回购数量为2,380,952股-4,761,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301%-0.660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对于本次回购的目的,灵康药业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同时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2,695,794,485.5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71,371,098.37元,货币资金979,692,184.44元,按照本次回购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分别占总资产、净资产及货币资金的2.23%、4.08%、6.12%,回购金额相对合理,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将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可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整体价值,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资料显示,灵康药业主营化药处方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