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深圳能源(000027)发布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明深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环保公司)参加广东省深圳市光明能源生态园项目特许经营(以下简称:光明项目)的招募并获得中选通知。
光明项目总处理规模2,250吨/日,本期建设规模1,500吨/日,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239,932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55,000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
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光明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项目总处理规模2,250吨/日,本期建设规模1,500吨/日,拟配置2台75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年处理生活垃圾量54.75万吨,项目配套建设灰渣综合利用及处置中心。光明项目采取BOT模式运作,特许经营期限为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30年(包含建设期2年)。光明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239,932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55,000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
光明项目是环保公司在深圳市的第6个能源生态园项目,投资建设本项目可以发挥区域协同效应,符合公司做强、做优、做大环保产业的发展战略。
资料显示,深圳能源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是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以及城市固体废物处理、废水处理和城市燃气供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