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国新能源(600617)近日发布2021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07,623,861.14元,同比增长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361,703.30元,较上年同期扭亏为盈。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95,438,768.04元,截至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593,991,572.37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07,623,861.14元,同比增长2.3%;营业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销售单价上涨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361,703.30元,较上年同期扭亏为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营业毛利增加所致。
公告显示,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合计283.11万元。董事、董事长刘军未在公司领取报酬,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联涛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30.76万元,总会计师毋建冰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27.08万元,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帆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25.67万元。
公告披露显示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76,846,863.10元人民币,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3,029,044.27元,减提取的盈余公积4,381,781.88元,截止2021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9,436,036.95元。按照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377,994,126股测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合计27,559,882.52元。本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使用未分配利润进行送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资料显示,国新能源的经营管理及相关咨询;天然气开发利用与咨询服务;燃气经营:天然气、乙醇的销售管道输送服务;储气设施租赁服务;集中供热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供热系统技术咨询及维修;天然气灶具、仪器仪表设备的生产、加工、销售;信息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进出口:上述经营项目的进出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