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郑州煤电(600121)近日发布2021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12,261,344.71元,同比增长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984,710.83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441,960.83元,截至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82,221,966.31元。
报告期内,公司1月至5月整体运行平稳,上半年经营业绩实现了扭亏为盈。自6月起,受区域政策性停产和暴雨洪灾等持续影响,公司所属6对生产矿井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停产(最长停产160天,最短停产31天,6对矿井累计停产逾440天),造成全年原煤产量较计划减少约150万吨,相应减少营业收入约9.73亿元、减少当期利润约3.86亿元,加上暴雨灾害损失,致使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出现亏损。
公告显示,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合计779.63万元。董事长于泽阳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51.19万元,董事、总经理张海洋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44.05万元,董事会秘书陈晓燕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26.75万元。
公告披露显示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4,984,710.83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764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40,981,931.29元,加上年初结转未分配利润为-479,991,161.06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0,973,092.35元。
鉴于公司2021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且考虑2022年公司矿井技改项目继续实施因素,董事会决定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同时也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资料显示,郑州煤电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与销售,兼营煤炭相关物资和设备的采购与销售等贸易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