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宏昌电子(603002)近日发布2021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52,711,902.10元,同比增长77.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4,561,519.66元,同比增长67.17%。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7,004,808.81元,截至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81,014,423.42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53亿元,同比去年增加77.81%;实现净利润37,456.15万元,同比去年增加67.17%,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456.15万元,同比去年增加67.17%,实现每股收益0.41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003.26万元,同比去年增加152.17%,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003.26万元,同比去年增加152.17%,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0.41元。
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45,271.19万元,同比去年增加了194,851.20万元,同比增加77.81%,主要原因是销售同比去年销量增加,产品售价增加致营收增加,营业成本380,328.71万元,同比去年增加了170,045.92万元,同比增加80.87%,主要原因是销量增加致结转成本增加,原料成本上涨致成本增加。
公告显示,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合计1,307.86万元。董事长林瑞荣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323.29万元;董事、总经理江胜宗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303.33万元;董事、副总经理林仁宗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230.87万元;财务负责人萧志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145.83万元。
公告披露显示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03,875,1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9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62,123,806.55元(含税),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74,561,519.66元的69.98%。
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实际股本为基数,每股现金股利发放金额不变,依实际情况调整利润分配总金额。独立董事何贤波先生、黄颖聪先生、何志儒先生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资料显示,宏昌电子主要从事电子级环氧树脂、覆铜板两大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